2006年2月2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拾物昧了心 结果丢饭碗
蔡嗣方

  嘉善县某宾馆女服务员楼某将旅客失落的银行卡据为己有,被宾馆除名。
  近日,楼某在打扫817客房时,将垃圾中一只内装卡片的信封塞进了口袋。下班途中,她发现信封里有张银行卡和3张身份证,就试着用“原始密码”从银行取出了1500元钱,后又分两次取了3500元。直到旅客发现反映,她才交出5000元现金和卡证。虽然其行为未构成犯罪,但因其缺失诚信,宾馆予以辞退处理。